“这5个月,我跟父亲一起劳动,第一次搬东西时,白衣服染成了黑色,手上也是满满的灰尘,但我很满足……”看着小贝写的心得,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检察官徐艳侠相信,有了父亲的陪伴,小贝这次一定可以走回正途。
刚上中学的小贝,是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今年1月11日,他和另外两名同伙盗取了两辆车内共计1万余元的财物。同伙盗窃财物时,小贝负责望风,分得赃款3000元。
受理案件后,徐艳侠了解到,父母离异后,小贝一直跟母亲生活,父亲再婚后又有了两个儿子,母亲身体不好,家庭经济条件拮据。在看守所里,检察官与小贝进行了第一次交谈,回忆童年时,他还记得“爸爸经常将我扛在肩上,和我做游戏、带我跑步……”小贝对父爱的渴望,给检察官留下了深刻印象。
经审查,该院认为,小贝系初犯,且认罪悔过,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社会危险性较小,遂于6月初对小贝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案件虽然办完了,但检察官并没有放下心来,特别是对于小贝这样行差踏错的孩子,如何让小贝的生活回归正轨成了检察官挂念的大事。
为此,检察官一方面为小贝安排了心理咨询师,一周一次的心理咨询对小贝进行心理帮扶;另一方面,主动联系了小贝的父亲,帮助父子之间重新建立联系,消除隔阂。在检察官和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帮助下,小贝的父母达成了共识,白天由父亲带着小贝到自己开的广告公司一起工作,晚上小贝回妈妈家,双方共同抚育小贝。
这5个月里,小贝每个月都会向检察官报告收获和心得,他逐渐改变了原来迷茫的生活状态,家庭的温暖让他下决心改变自己,他在心得中写道:“以后我会通过劳动自食其力,远离犯罪,做一个合法公民,用自己实际行动回报教育我、关心我、帮助我的人……”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该院成立了“芙蓉花蕾”工作室,聚焦制度化、社会化建设,打造全流程办案模式,积极推进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全覆盖,并构建家庭教育指导制度,将问题青少年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入帮教工作中,对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人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