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网络暴力的罪名适用规则,明确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则,明确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政策原则等,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指导意见的公布施行,为进一步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更好维护合法权益和网络秩序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也意味着网络暴力依法治理迈上新台阶。
在“人人都是麦克风”的时代,个人观点的表达变得轻而易举,但也无形中为网暴现象提供了滋生温床。究其根源,从网络平台角度来说,匿名制成了“恶言恶语”的“保护伞”,“人肉”技术的发达却能让个人隐私轻而易举在大庭广众之下曝光。从网民的角度来说,盲从心理易让人失去理性判断,“幕后黑手”的推动和某些“愤青”用户群体让本应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变成“黑子”眼中非黑即白的讨伐空间。从法治角度来说,监管不到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法不责众的认知误区,让披着虚拟外衣肆意释放恶意的人可以逃脱惩罚。网络不应是法外之地,必须多措并举,还网络一片安宁、健康、和谐的清朗空间。
整治网络暴力,要亮出法治利剑。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明确了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法律适用,进一步厘清网络暴力概念;对于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要求依法严肃追究,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对于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重点打击;畅通诉讼程序,通过公检法司多部门衔接配合,依法支持受害者维权,切实解决“该告谁,怎么告”的问题。同时,相关部门也要通过出台相关文件、开展专项行动,不断完善细化治理网络暴力的法律法规,积极履职作为,常抓不懈,严厉打击网络暴力行为,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整治网络暴力,要明确平台主体责任。作为网络暴力的主要发生地,网络平台不应被流量和利益左右,而是要时刻绷紧防范、整治网络暴力这根弦,积极承担起维护网络秩序的责任,不断完善对造谣、“人肉”等网络暴力行为的管理规范。通过上线一键投诉功能、建立相关信息库自动识别和屏蔽不良关键词、弹窗提醒网暴者、对相关账号限流或者封禁等多项措施有效防范网络暴力现象。
整治网络暴力,要加强宣传教化。网络暴力的发生,究其源头,与部分网民自身素养和认知能力不足密切相关。因此,也应从学校教育、家风建设、法治宣传等方面入手,全社会形成合力,积极引导网民自觉、文明上网,营造在网络上“路见不平,一键举报”的良好氛围,从源头预防网络暴力。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应有边界,文明和法治才是网络生活的主角。只有积极向网络暴力“亮剑”,才能共同维护好我们美好的网络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