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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监护令》还她阳光青春
2023-02-16 14:15: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检察官姐姐,今年我一定好好学习!”近日,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唐燕收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悦发来的视频,感到十分欣慰。

  “社会上的人都知道,不满16岁的孩子,偷到就是自己的。”想到之前小悦在检察院接受教育期间说的话,再看看她现在阳光快乐的样子,唐燕感慨良多:“‘不完美’的孩子确实需要更多的爱和温暖,对家长开展法治教育,推动他们在家庭教育中让孩子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小悦的家庭条件不错,但是父母常年外地工作,对其不闻不问,家庭温暖的缺失使小悦常处在焦虑不安中,最终令她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小悦和他人结伙盗窃被害人李某1.9万余元,在得知被害人报警后,小悦立即将分得的9000余元挥霍一空。小悦父母得知此事后,拒不配合案件办理。小悦因违法行为而获利,这让被害人难以接受。

  海陵区检察院未检团队多次家访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但小悦的父母仍不愿退出小悦的非法所得。于是,该院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在调查核实小悦盗窃犯罪与监护人监护缺位的因果关系、关联程度后,向小悦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倒逼其履行监管责任。同时,该院决定支持被害人向海陵区法院提起民事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将小悦及其父母告上法庭。

  2022年4月13日,小悦的父母在接到诉状后终于露面,当场对《督促监护令》内容全部接受,并表示将留在当地管教小悦,并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退出小悦非法所得的9000余元。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