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依法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犯罪案件,持续加大对办案中发现的生活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力度,构建起救助帮扶、矛盾化解、心理疏导“三维网”,困难妇女救助帮扶工作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摸排调查救助帮扶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履行监督的职责所在。清江浦区检察院依托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对刑事检察等部门移送的救助线索摸排调查,将无收入来源的单亲妈妈列为困难妇女救助对象,织牢织密对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网。
小宇是一名初中生,也是一起案件的受害人。今年4月,清江浦区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接到未检部门推送的线索后,及时对小宇学习、生活环境开展核查。经调查发现,小宇的母亲赵某是一名单亲妈妈,其丈夫过世多年,独自养育三个女儿。小宇一家人居住的房屋年久失修,门窗朽烂,没有一块完整的玻璃,仅用布帘、编织袋遮挡视线,房屋四处漏风。其大女儿考上大学后,因家中负担不起学费而放弃入学,小女儿才刚入学。每月的低保金,是她们一家人的全部经济来源。检察官在和赵某交流中发现,她缺乏自立能力,生活没有目标、没有规划,家庭教育的缺失也给孩子们的成长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此,清江浦区检察院充分考虑救助申请人的现实情况和实际需求,坚持“按需救助、一案一策”原则,多部门协作量身定制救助方案,编制救助金使用计划,以保证用于孩子的教育支出,让孩子们得以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对赵某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其更换房屋窗户,改善其一家人的居住环境,并通过定期回访,跟踪关注新情况、新变化,以确保司法救助见实效、见长效。
纾困解难化解矛盾
“我愿意撤回监督申请,感谢检察官为我所做的工作。”说这番话的是刘阿姨,她撤回了行政诉讼监督申请。
刘阿姨因工作造成特重度化学性皮肤灼烧,后被认定为工伤。因保险经办机构未予报销部分医疗费、交通费等,刘阿姨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行政给付,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后刘阿姨向检察机关申请行政诉讼监督。
清江浦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为提升检察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凝聚化解争议的社会合力,检察官还主持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从法理和情理层面开展释法说理。听证会上,保险经办机构代表对刘阿姨多年来的伤痛表示同情,并表示对其关联性用药费用予以保障,同时在社保方面给予救助。与会听证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但案件办理并未止步于此。为解决困扰刘阿姨的烦心事,检察官多次上门了解其家庭情况及后续治疗情况,寻找矛盾化解的突破口。刘阿姨因公致残,饱受伤痛折磨,特别是多年工伤保险维权,致其本不宽裕的生活更加拮据。为缓解其生活困难,清江浦区检察院对刘阿姨开展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经过检察机关努力,困扰刘阿姨多年的心结终于被彻底解开了。
“我们希望能帮助那些遭遇不幸的女性,像娘家人一样去了解她们的所需、所愁、所急、所盼,把救助工作做到实处,给她们力量,帮助她们走出生活的阴霾,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检察官张浩说。
关注妇女心理创伤
“你非常坚强,给孩子做了很好的榜样……”由清江浦区妇联、检察院联合聘请的专业老师正在给小岚进行心理疏导。
小岚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对她持刀相向的是她的前夫。前夫要求复婚遭她拒绝后,心生怨恨,于某天晚上埋伏在小岚居住的小区,持水果刀行凶,致小岚身体多处刀伤、毁容。这一事件不仅给小岚带来了身体上的伤痛,更让她蒙上了沉重的心理阴影。创伤应激反应使她怕黑,也害怕独处,一直在担心前夫刑满释放后还会报复自己,再次伤害自己。
心理辅导老师带领小岚直面心中的恐惧,引导她思考对未来的生活建设。持续一个多小时的心理疏导接近尾声时,小岚轻声说:“我以后会好的。”老师回以鼓励:“我坚信你会做到的,不要怕,会有社会力量给予你帮助。”
社会力量的汇聚得益于今年清江浦区检察院和妇联联合组织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的专项救助活动,两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开展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救助对象、职能分工、线索移送、信息反馈等方面形成共识,充分整合职能优势,汇聚合力,实现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有序衔接,提高救助帮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小岚就是实施意见签署后落地施行的第一案。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期间就关注到小岚的情况,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向妇联移送该救助线索。下一步,心理辅导老师还将根据评估情况,对小岚开展持续性心理疏导,帮助她走出阴影,重启幸福生活。
近年来,清江浦区检察院将因案致贫的困难妇女以及履职发现的权益受损陷入困境的妇女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共救助困难妇女66人,发放救助金35.9万元。“我们联合妇联组织共同开展困难妇女救助帮扶工作,在给予经济救助的同时借助专业力量,协同开展心理疏导治疗、家庭教育指导等综合性帮扶措施,帮助更多的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这是检察为民办实事的一项举措,我们会持续推进,把好事办好。”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少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