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吗?这两天有个公司在搞活动,现场送小礼品呢!”某天,正在散步的陈阿姨从老姐妹那里听说了这个消息,很感兴趣,择日便来到了这家位于高档写字楼内的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陈阿姨刚到,一位看着30多岁、自称小金的年轻业务员热情地迎了上来。小金带领陈阿姨参观了公司的棋牌室、乒乓球室,顺势介绍,公司有三家养老院,都在风景秀丽的旅游名城。“您可以在我们这里进行投资,每个月都有钱拿,而且,以后想要入住我们公司的养老院,就不用再交费了。”
更让她心动的是免费入住养老院的服务。陈阿姨只有一个独生女儿,不想给女儿增添麻烦的她,一早就将自己的养老计划定在了养老院。可是,陈阿姨也听说过,条件好的养老院往往一“床”难求。此次投资还能解决养老的后顾之忧,她决定试一试。就这样,陈阿姨在小金的接待下签订了一份《居家服务合同》,投资1万元,投资时间为一年。
起初,陈阿姨每月能收到80多元的利息,可约定的一年时间还未到,公司跑路了。陈阿姨惊觉受骗,遂同其他投资人一起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9年2月,该案移送至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随着审查,这家看似服务老年人的公司也被扯下了“遮羞布”。
“这些集资参与人遭遇的是很具典型性的养老集资诈骗。老人往往有一定积蓄,对与养老相关的投资理财更感兴趣。这家公司以养老服务项目的名头,以优惠入住养老院、投资返利等方式吸引老年人,进而行非法集资之实。”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沈志刚介绍案情时提到。
不管是提供“养老服务”,还是投资“养老项目”,其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老年人产生信任的心理,相信公司是具备一定实力的,进而愿意跟随公司参与投资,如此便能“吸走”老人家的养老钱。
经审查,在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张某某伙同付某某等人,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召开推介会、组织旅游考察、口口相传等方式,向不特定公众公开宣传养老服务项目,以居家服务项目的名义,以投资公司理财产品承诺9%-13.5%高回报率为诱饵,与社会不特定公众签订《居家服务合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造成全国多地7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740万余元。
经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0年3月,法院判处刘某某、张某某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年,并分别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近些年来,五花八门的以高收益为诱饵的金融诈骗,被骗对象大多是60岁以上离退休的老人们,足以证明这个群体普遍有“软肋”。而其中一点,就是养老焦虑。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的进一步加速,不少刚刚步入花甲之年的老人特别是中国第一批独生子女的父母,纷纷开始筹备自己的养老计划。
未来是居家养老还是机构养老?儿女不在身边怎么办?养老院“一床难求”如何破解?养老金不足以入住养老院怎么办?种种焦虑下,一旦有不法分子打着“养老服务”“以房养老”“高额回报”的名义设计各种陷阱时,老年人很容易就会落入彀中。
在实际的案件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被害人都是被简单的表象和高额回报所迷惑,忽略了骗术的本质,轻信了骗子的话术,才落入骗局陷阱。
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朋友,以此类案件为戒,正确面对养老焦虑。要谨记投资是有风险的,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宣传;谨慎选择正规机构,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多咨询正规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员,多与家人商量,对投资活动的真伪、合法性进行必要的判断和了解;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要保持清醒头脑,千万不要冲动跟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