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份《办理违反检察职责案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我们对哪些情形属于违反检察职责、什么情况可能会被追究司法责任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日前,常熟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恒伟表示,《指引》的出台可以推动检察官在办案时进一步聚焦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
2025年全国检察长会议要求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明确本条线主要业务门类高质效办案规范。为此,该院检务督察部门系统梳理文件、深入研究典型案例后,出台了《指引》。“办理违反检察职责案件,是检务督察部门主要业务、核心职能。但在实践中发现,检务督察人员办案存在‘不专不会’等问题,表现在对司法责任认定的构成要件把握不精准、说理论证较为薄弱;而各业务部门检察人员则存在不了解哪些情形要被追究司法责任、因担心被追责而‘案不分大小’都汇报等问题。”谈及初衷时,该院分管检务督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姜兆军说。
据了解,《指引》共有总则、实体、程序与案例4个篇章52个条文。总则篇重在阐释违反检察职责及所承担的不同责任;实体篇援引最高检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重在明确审查认定司法责任的具体方式;程序篇细化办理违反检察职责案件的主要环节;案例篇择要刊印最高检印发的典型案例及江苏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司法责任的案例。
“起草《指引》时,曾经思路‘打架’。一种想法是用新的概念去解释上级规范性文件中的既有概念,类似于‘立法’。比如,对故意违反检察职责作出理论定义。另一种想法是,仅对上级文件作平义解释,不创设新的概念,注重‘直给’,讲求让人看得懂、能上手。考虑到制定《指引》的初衷,我们决定采用第二种路径,确保文本有出处、经得起检视。”姜兆军说,在历经2个多月,推翻3个版本后,最终形成了目前版本。目前,该版本已在苏州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层面取得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