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驾驶过程中,因路边违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该追究责任?A街道是一条乡镇街道,车流量较小,十字路口也未设红绿灯。有部分车主为图方便,直接将车辆停放至路边。然而有一天,将车辆停在路口的车主老陈,却牵涉到一起交通事故中。
2022年11月,一辆电动自行车自南向北经过十字路口时,与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主颅脑损伤,当场死亡。令老陈没想到的是,这场事故竟然牵扯到了自己身上。死者家属认为,事发之时,有四辆机动车停靠在路口,遮挡了通行车辆的视线,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老陈等人则认为,是事故双方观察不周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与他将车停在那里无关。况且,四辆车子只是停靠路边,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解决纠纷,家属将撞人的车主胡某及路边停靠的四辆车车主起诉至高邮市人民法院界首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法庭上,原告出示了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嵇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侧来车先行;胡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疏于观察,未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陈某、梁某、韩某、雍某在路口不按规定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以上五者的行为是共同引发事故的原因之一。”
经过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真研究和对事发路口监控视频的仔细比对,法官认为:该事故认定程序合法,责任划分得当,具有证明效力。四辆车停在十字路口,其中两辆在一定程度上阻挡了事故双方的视线,导致嵇某和胡某在事故发生前的一瞬间没有发现双方的车辆;另有两辆阻碍车辆正常行驶路线,影响了车主对意外发生的反应速度。因此,违章停车的车主也应当对此次事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胡某承担42%的赔偿责任,4名车主各自承担7%的赔偿责任。
这起案件中,在交强险赔偿以外,老陈为这次违章停车承担了2892元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