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化市法院西鲍法庭运用诉前调解模式,成功处置了一批涉房地产公司延期交房纠纷,既维护了业主权益,也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蒋某某、刘某某等20余人自2021年起,陆续与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某小区商品房,合同约定2022年5月31日前交付房屋。刘某某等人依约向该房地产公司付清购房款项后,该公司却未能按期交房,故蒋某某、刘某某等人将该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给付逾期交房期间的违约金。
承办法官指导调解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面谈等方式开展“背对背”调解,细致释法、分头疏导,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近年来,兴化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涉诉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商会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解决纷争,既减轻群众诉累,也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