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洪县检察院提出的从轻处罚量刑建议被县法院采纳,对在押期间表现良好的被告人张某作出了从轻判决。
2022年9月,张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羁押于泗洪县看守所,刚入所时张某情绪低落、消极悲观。驻所检察官和看守所民警对张某耐心教育,并第一时间告知张某羁押期间的表现会纳入量刑参考,张某闻言燃起了希望。在押期间,张某遵守监规、服从管教,并制止了一起在押人员自杀、自残事件。泗洪县检察院会同看守所出具了张某羁押期间表现良好的认定,并作出从轻量刑的建议,得到法院采纳。
近年来,泗洪县检察院利用广播、宣传画等方式,宣传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评鉴制度。2022年以来,已对3名在押人员在羁押表现出具认定意见,向法院提出酌情从轻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看守所内的在押人员产生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鼓励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遵守监规,加强改造,争取从宽处理,确保看守所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