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底,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该区某镇某村公路旁有一生活垃圾临时应急堆放点,存放了多年来所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经过走访摸排,检察干警发现该垃圾场未经批准占用土地约10余亩,所占用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因垃圾堆放时间较长,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
江都区检察院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后认为,该垃圾场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于10月29日分别向所在地镇政府、环保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江都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要求关停该垃圾场,妥善处置已堆放垃圾,恢复土地原状。
三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联合执法,组织固废处置机构、环保专家查看现场,进行全面清理。关停该垃圾场,共清理垃圾1350吨,完成回填土方1.8万方,同时花费200余万进行场地绿化工作。
“我们将持续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公益诉讼工作,助力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晓琴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