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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监督查处公司“蛀虫”
2021-12-17 13:48: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12月8日,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的王小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开庭。经法院宣判,王小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本案的查处还得从原案说起:2018年5月,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的老板张俊清与某木业公司签约,提供派遣工人服务。为了赚取劳务费差价,张俊清组织非法入境的缅甸籍工人到木业公司务工。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张俊清购买伪造的身份证件52份,用于为工人办理入职手续、购买人身意外险等,并从中赚取提成4万余元。后经人举报,张俊清因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缅甸籍工人均被遣返回国。

  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对该案审查起诉时,发现侦查阶段的讯问笔录中,张俊清提及为了方便“黑工”进厂,曾给木业公司人事部主管王小平送过好处,但无更多细节。检察官敏锐察觉到,这其中可能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于是制定讯问提纲,对张俊清进行了详细讯问。最终,张俊清供述,自己为了打通木业公司的人事关节,隐瞒自己雇佣“黑工”的事实,曾多次转账给木业公司负责人事工作的王小平。检察机关随后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督促公安机关立案。同时,检察机关开展自行补充调查,调取了王小平的银行卡交易记录,引导侦查人员完善证据。最终,查清张俊清曾向王小平转账16次,行贿金额达20余万。证据确凿,王小平最终认罪认罚。为帮助企业堵塞漏洞、预防此类犯罪再度发生,检察官还来到木业公司所在园区,开展了以预防商业贿赂为主题的普法宣讲,取得了较好的法治宣传效果。(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