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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打击“摸金校尉”不手软
2021-11-11 09:44: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摸金校尉”“寻龙探穴”,无论怎样粉饰装扮,都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仪征市检察院今年成功办理一起盗掘古墓葬案件,将邱某某、李某某等“摸金校尉”绳之以法。

  早在2016年6月至7月间,邱某某、李某某等人就事先商议动起了歪心思,然后利用探针、洛阳铲等作案工具先后多次在仪征市新集镇庙山汉墓实施盗掘行为,想借此发笔“文化财”。其间,被告人李某某负责用探针扎杆、洛阳铲打洞;被告人邱某某负责望风。

  仪征市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李某某一直拒不认罪,认为自己未盗掘到文物,属于犯罪未遂。承办检察官针对此问题,进行释法说理。盗掘古墓葬是行为犯,一旦损害古墓葬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实施盗掘行为就应当认定既遂,而不是错误地以实际盗掘到墓葬中的棺木、陪葬品等作为既遂标准。本案中邱某某、李某某等人虽未实际盗掘到墓葬主体,但是其利用探针及洛阳铲进行扎杆及打洞,在庙山汉墓这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最中心区域进行盗掘,已然对庙山汉墓这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造成实质性破坏,故已构成既遂的标准。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