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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检察:“社会服务+不诉训诫”治理醉驾
2021-09-23 09:46: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近年来,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坚持“小案精办”理念,积极探索醉驾拟相对不起诉人员志愿服务考察机制,弥补不起诉后的行政处罚漏洞。机制实践运行以来,该院已先后组织200余人参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长累计超过2000小时。

  构建合力打击“工作站”。注重刑行衔接,去年初,姑苏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创新建立醉驾不起诉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通过组织拟不起诉人在早晚高峰协助交警维持路口交通秩序、对违章行为予以劝导、规范驾驶规则宣传等交通社会公益服务,加深其对犯罪行为的认识,促使其对社会秩序的破坏转化成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修复。并在此基础上与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建立考察评估协作机制,综合考量认罪认罚实质性表现、参与社会服务考核结果等,同时将及时完成服务时长、按规定落实服务要求等作为考察依据,精准规范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以被不起诉人的亲身参与,教育被不起诉人引以为戒,减少再犯的风险,警示周边群众,提升醉驾犯罪社会治理综合效果。

  推进社会服务“多元化”。检察机关在综合前期拟不起诉人自愿参与交通志愿服务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原因、危害后果、以往表现、个人技能等拓宽社会服务的渠道和种类,提供“多元化”非刑罚处罚措施,充分协商后为其“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内容。今年,姑苏区检察院主动对接区文明办,经了解,区文明办设立了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平台,有定期招募志愿者服务的需求,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前景。经过筛选,第一批自愿参与并符合条件的4名拟不起诉人已至市体育中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提供引导、维护现场秩序等志愿服务。4名志愿者积极尽责,均获得最高等级的评分,接种点负责人主动联系检察机关,对该做法表示高度肯定。

  勤念持续惩治“紧箍咒”。在完成社会服务后,姑苏区检察院将拟被不起诉人及时完成服务时长、按规定落实服务要求等作为考察依据,综合评估其认罪悔罪表现,再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检察官对每名被不起诉人都制定了训诫教育方案,结合其犯罪情节和实际情况,宣布不起诉决定时进行训诫,纠正被不起诉人醉驾的侥幸心理和错误认识,减少再犯可能。提升群众对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措施的知晓度和认同感,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