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检察官帮了我一把,我可能坚持不下来,是朱检察官每天的安慰和支持,让我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我的内心非常感激。”
“之前我被骗过,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能够在检察官的帮助下解决问题,我能做的只有感动和感谢,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制度为老百姓做得实实在在的一些事情。”
“我曾经是一名被害者,在遇到困难时,检察院为我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通过我自己经历的事情,我才真正了解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制度,也才体会到这项制度对老百姓的价值和意义。”
8月16日,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第53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关注困难群体、传递检察关爱”,3位被救助对象在活动现场再次见到了自己案件的承办人,回顾讲述自己被救助的经历,泪洒现场,场面感人。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手段。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效解决被害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帮助其回归正常的生活,发挥了重要的息诉解纷作用。
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来自民政、教育、人社、残联、妇联等单位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教师、社区工作者、被救助对象代表等20余人,以及两级检察机关控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笑梅陪同大家共同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听取司法救助制度介绍、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办理的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观看了2件司法救助案例讲述视频,并现场通报了近年来相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宿迁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创新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和方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困的特色和优势,为因案致困的家庭提供有效司法救助,2022年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84件393人,其中救助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168件171人,退役军人7件7人,未成年人168件172人,残疾人66件66人,困难妇女123件123人。
围绕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办案程序,全市检察机关大力加强内部线索移送、外部协调等救助制度建设,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构建1+N办案机制,强化内部线索移送制度,各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救助线索时主动向控告申诉部门移送,形成发现线索合力。构建多元化救助机制,与市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等9家单位共同会签《关于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多元化救助帮扶平台,形成救助合力。市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司法救助案件,借助社会支持机制,依托政法委、民政、教育以及专业社会组织等社会支持资源,为救助对象全方位提供帮扶,入选省检察院、省教育厅未成年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宿城区院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采取民事监督+多元化救助策略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五大典型案例。构建异地协作机制,对身在异地的申请人主动开展多方救助、联合救助、异地救助,取得良好的救助效果。为优化办案结构,提升办案质效,全市检察机关除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外,还积极扩大案源,优化办案结构,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覆盖四大检察,办案结构进一步优化。对重点人员加大救助力度,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妇女儿童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对88名权益被侵害且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开展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349万元。对需要大额支出医疗费或康复费的被害人、未成年人、退役军人、英烈亲属等救助对象,开辟救助“绿色通道”。为加强司法救助金的监管,确保救助金发放安全、到位,两级检察机关建立司法救助联名账户,加强救助金发放的后续监管,并主动接受多方监督,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