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政法数据库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30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政法数据库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4万元
(三)最高限价(如有):4万元
(四)采购需求: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政法数据库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采购需求)。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并按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8月23日9:00至2024年8月29日 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现场获取。
联系人:洪亮 联系方式:19551763767
需提供的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30日 15:00
(二)开标地点: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2楼会议室
(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人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1312号
联系方式:洪亮 19551763767
2.项目联系人:洪亮(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9551763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