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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2022-08-19 18:00: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项目概况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5日 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预算金额:

  24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

  24万元

  (五)采购需求: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拟定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进行采购,采购的主要范围为干警食堂,工作日提供早、中餐的餐饮服务,就餐人数约90人左右;另根据需要提供公务接待和加班工作餐(不限于早、中餐)。详细服务要求见采购需求部分。

  (六)合同履行期限:

  四个月。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2020年或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 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谈判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的,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由于系统正在建设中,所有供应商均暂按四星进行评审。

  五、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提供时间:

  2022年08月20日9:00至2022年08月24日 18:00。

  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宿迁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sq.jsjc.gov.cn/),从“通知公告”栏目获取采购文件(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22年08月25日9:30:00

  (二)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谈判地点: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 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宿迁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谈判。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1312号

  联系方式:0527-84366592

  编辑:孙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