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对宿迁市检察机关技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补充开发服务采购项目组织政府采购,项目总预算120000元,现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一、情况说明: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拟采购宿迁市检察机关技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补充开发服务,包含案件分类展示变更、办案业务流程分类变更、数据报表变更、实质性审查变更、界面设计变更、智慧目录变更、登陆界面变更、生成文档变更和案件登记变更。
二、拟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宿迁市检察机关技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由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承担前期建设及运行维护。现为保证原数据系统安全、备份、升级、转换无缝对接,按时间进度做好系统安装部署的各项准备工作,综合考虑系统连贯性、安全性、接口统一性、数据一致性,确保新系统按时投入全面运行,建议该系统补充开发服务仍从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供应商名称: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27号
四、参加论证的专业人员:
1
张杨
宿迁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工程师
2
曹毅
宿迁市民防局
工程师
3
孙辉
市检察院
工程师
五、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于2020年5月7日17:30前提交书面质疑材料,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陈春业
联系电话:0527-84366592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飞飞
联系电话:0527-88988618
联系地址: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楼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