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晓明
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
作为一名从事未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8年的“老兵”,她见证了宿迁未检工作的起步与成长。她多年如一日,始终在司法办案一线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担当,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办案只是手段,挽救才是目的。”秉持这一思想,她在工作中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矫治,注重对受害人的综合救助,注重帮助特殊人群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她牵头探索的“121保护留守女童远离性侵”工作机制获评宿迁市志愿服务公益创投大赛一等奖,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关爱留守儿童十大典型案(事)例。她先后荣获“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1次。她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综合运用社会调查、心理测评等专业方法,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年龄、背景、需求等,制订不同的帮教措施,达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目的。
挂职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期间,她积极参与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模式改革,牵头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积极争取民政专项资金,以公益创投的形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帮教矫治工作,33名涉罪未成年人接受帮教,其中24人重新就业、9人重返校园,所有接受帮教的未成年人均未再犯罪。2019年以来,宿豫区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85.7%,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市、区主要领导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