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金某某危险驾驶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金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青鉴•沙龙⑨ | 减压赋能,为青年干警释能续航
【青鉴·行远】守护绿水青山,生态普法亮相“苏超”第二现场
全国生态日,“绿”动全城
青鉴・淬锋⑬ | 案例评审+专题讲座双向提质
宿迁检察微信
沭阳检察微信
泗阳检察微信
泗洪检察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