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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发布】沭阳县检察院打击骆马湖非法采矿系列案件
2018-01-03 15:08: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案情故事

骆马湖位于苏北宿徐两市交界处,水质极佳,当地湖鲜烹饪出的豆汁银鱼、白丝戏珠、麻辣青虾、状元湖蟹远近闻名。作为骆马湖畔地地道道的渔民,高峰、张永胜一直在当地从事水产养殖,效益不错。然而,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作为重要建材的黄砂成为水中的“软黄金”,价格一度翻了几番。高、张二人看到了其中的惊人利润。

但为维护生态环境,早在2015年5月,骆马湖已全面禁采。为此,高峰、张永胜费尽心思,通过他人介绍认识“骆马湖洪泽湖管理办公室”执法处处长贾锋、执法队队长李伟等人,通过“孝敬”“打借条”等方式进行贿赂,以获取非法采砂时的“关照”。之后,二人拉拢了十几艘采砂船、运砂船,从2015年8月份开始在骆马湖大肆非法采砂,直至被查获时,共采砂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与高、张二人类似“名为养殖实为采砂”的情况不在少数,他们甚至还雇了专人监视执法部门。

2017年初,骆马湖非法采砂专案组成立,经过缜密侦查,于4月统一收网,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扣缴各类车船设备数百件。现如今,已有33人被沭阳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5人

履职看点

本案中沭阳县检察院综合运用检察监督职能,办好非法采矿新司法解释施行后江苏省首例非法采矿案件。

一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沭阳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侦查,就该系列案件的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提供指导,对33名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同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增捕2人。

二是严查非法采砂背后职务犯罪。为斩断非法采砂背后的保护伞,沭阳县检察院在案件提捕即介入调查,对宿迁市“两湖”办执法处副处长贾锋等5人涉嫌职务犯罪立案侦查。

三是督促履职,修复生态。沭阳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向该县国土资源局、河道管理局及水务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目前,新沂河、骆马湖已基本完成河底沉船移位、采砂船拆除、耕地复垦以及砂场清理等工作。

社会影响

该案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立案监督、职务犯罪侦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等各项职能,中央电视台对该案做了专题报道,对各地办理类似案件有积极的示范和指导意义,也让人民群众看到了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决心和能力,对履职不力的职能部门进行督促履职也有力提升了检察工作影响力。

  编辑:臧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