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生鲜灯都换成白炽灯了,肉类、海鲜的新鲜程度一眼就能看出来,买着也更放心。”近日,泗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前往辖区内农贸市场对生鲜灯问题进行“回头看”,正在购买海鲜的市民这样说道。
2024年10月,泗阳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辖区内部分摊贩违规使用“生鲜灯”,损害消费者权益。接到线索后,泗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对辖区内多家超市及大型农贸市场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多家超市、农贸市场及生鲜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生销摊位仍使用不符合灯光显色指数标准的“生鲜灯”照明,通过灯光作用美化生鲜食品颜色,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认知,错误购买不新鲜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泗阳县检察院调查取证后,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督促其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全面落实“生鲜灯”乱象整治工作。
为巩固整治成效,泗阳县检察院于近日开展违规使用“生鲜灯”整改情况回头看。目前,被责令整改的超市、肉食销售摊点,均已将“生鲜灯”全部更换为符合照明标准的白炽灯,还原了生鲜农产品的真实本色。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健康,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宿迁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公益监督职能,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高质效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守好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