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黄丽贤)“在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院办案人员是否做到了公正公平,你对办案人员有没有意见建议,你对案件处理结果有没有异议?”这是日前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巡查组对该院办理的一起不批准逮捕案件电话回访当事人的一幕,也是对侦查监督科巡查内容的一部分。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预防作用,促进各部门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张家港市检察院早在2014年,就在内部探索建立了巡查预防工作机制,由纪检监察干部与其他部门选任的干警组成巡查组,将全院各内设部门作为巡查对象,每年选取一至两个部门依次实施巡查。巡查工作结束后,既要反馈问题,又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促进被巡查科室扎实有效地改进队伍、业务、作风与司法规范化建设。
到目前为止,该院已经形成了“六个一”巡查预防工作做法,即每巡查一个科室必要成立“一个工作组”作为组织保障,拟订“一个工作方案”明确巡查事项,召开“一次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采用听、查、谈、访、评等“一套工作方法”全方位扫描科室存在问题,形成“一份巡查报告”提交院党组审议后通报给被巡查科室,被巡查科室在规定时间内给出“一份整改报告”进行整改落实。对于巡查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视情进行廉政谈话或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
自该项工作启动以来,该院已经完成对公诉、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侦查监督科等4个部门的巡查。通过巡查,共发现科室管理、政治学习、廉政风险、司法办案等方面的问题30余个,相关科室均按要求制定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巡查组建立办结清单,注重对账销号,对巡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与整改要求,还以提醒函的形式,发给各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被巡查部门负责人普遍反映,巡查使他们工作有了压力,但也更有动力。
该院检察长邓根保介绍道:“内部巡查预防,起到了发现问题、提醒震慑、促进工作的效果,增强了科室部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落地,提升了科室整体工作效能,同时,还为院党组科学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有力推动了全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